井蓋安全亟須打破“重建輕管”格局
發布時間:2015-08-21 07:16:08▏作者:admin?閱讀:833次
誰都知道,有“安全帽”之稱的一個個井蓋,一旦出現損毀和下陷,它就會像“馬路陷阱”一樣,給市民帶來種種不便,甚至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。事實上,往往因為疏于管理、井蓋質量參差不齊等種種原因,一些井蓋破損、遺失、凸起、凹陷等現象也較常見,引發公眾行路安全隱患自不多說。
一個個井蓋“坑”人事例,無不說明相關部門疏于管理,對井蓋的安全防范存在一定漏洞。要不,井蓋“坑”人,怎么在各地都或多或少有所發生,甚至一些井蓋還奪走路人生命。
由于井蓋管理涉及城市供水、排水、燃氣、熱力、物業、電力、電信、廣播電視等多個部門,盡管日常按照“誰所有、誰負責”的原則落實井蓋的維修、養護和管理責任,但大多部門的井蓋一蓋了之,將安全監管責任置之一邊。
小小井蓋,體現著執政者的人文關懷。在國外,很多國家的模式值得借鑒。德國一些地區,政府把井蓋等公共設施“承包”給附近的居民,居民義務幫助照看,有損壞就報告市政部門。在美國、加拿大、法國、澳大利亞,地下通道的管理統一歸于市政一家,人們發現井蓋丟失,可以去起訴市政局。在國內,成都曾經在全國率先設立“井蓋辦”,正是為井蓋的“重建輕管”破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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